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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骨骼受伤及特定部位,即现出靑紫红各色,凡无毒或无伤痕,骨则呈白色。),案情发展到此,葛品连之死,非由杨乃武及葛毕氏之谋害毒毙,已得结论,遂予释放。杨乃武虽蒙平反,免除刑责,然踝骨已碎,步履蹒跚,仍囘余杭重理旧业,且益恣横,光緖二十二年,复遭杭州知府侯官林启(字廸臣,光緖二年进士)之捕治,嗣乃移居上海,在申报馆任主笔有年。毕氏南返后,即嫁与何春芳以终;一说削发为尼,未知孰是。据说当刑部审讯之日,京中人士至刑部法庭观审者如堵墙,几无揷足之地,均为欲睹毕氏之
杨乃武与小白菜」是淸末四大奇案之一,留传至今,家喩户晓。不少戏曲评弹以至电视,都曾演播,吸引了广大的观众。可是「杨案」最终得以平反,实得力于我鄕先贤翁同龢甘冒风险,认眞覆查的结果。可惜这段重要关节,或因翁氏晚年遭削职归籍,沦为罪臣,好事者故意廻避,不便编入剧本,而渲染了刑部侍郞夏同善和醇亲王为杨乃武翻案,所以鲜为人知。近阅中国近代史丛书,道及此事,并参证翁氏日记,爰特简述以飨读者。当一八七五年(光緖元年)十一月十五日,杨乃武一案已蒙寃二年,正处候斩之际
亦在都察院,还有其他的一些浙江人,特别是一些擧人、进士、翰林,他们认为这件案子如果眞有寃抑不予平反,这不仅是杨乃武、葛毕氏两条人命的问题,是有关整个浙江读书人的面子问题。夏同善、张家骧向慈禧太后说,此案如不平反,浙江将无一人肯读书上进矣。刑部有个侍郞袁保恒,与夏同善、翁同龢等均甚接近,袁在夏、翁处得悉案情内幕,看到胡瑞澜之疏奏中歧异矛盾之处甚多,亦认为有提京详细审讯的必要。边宝泉在此时又上了一个奏折,主张提交刑部审讯。我姑妈在京,亦迭向各衙门递呈,请求提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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