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兹将当年军事委员会对日本投降后的两则指令,以使国人明了对日本战俘的概况。军事委员会令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一日伪令陷区敌伪军日本政府于十日八时已向中、美、英、苏盟军声明,投降,我沦陷区各地敌军及各地伪军,应就现驻地点,负责维持地方治安,保护人民,各伪军尤应乘机赎罪,努力自效。非有本委员长令,不得擅自移动驻地,并不得受未经委员长许可之收编,仰各禀遵为妥。此令 委员长 蒋中正(湖南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署兼保安司令公署翻印)抄录者注:此件藏《宁乡县旧政府档案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37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