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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收到了一封情文并茂字迹娟秀的信,上面写着:「我们已三十多年未见面了,昨天我去中央日报登广告,突然想起听说你在报馆工作,问到了你的电话,到晚上十时半打电话找你,也是一位姓陆的先生告诉我,说你不在台北,而在高雄,他告诉了你的地址,今特奉函通讯。我是吴畹贞,我们一起在莘塔当过日军俘虏,三十一年二月九日分别后,各自囘家鄕松江。沈以镕同学及舒志秋同学,他们有否来台湾,你知道吗?我已结婚二十九年,有子女三人,老大女儿已出嫁,老二儿子已大学毕业,现任职于市立
可将尸骨交老潘带去;如果未死,可否放回。若毛内英雄不敢回队,嘱老潘捆绑带来?弟答以毛内英雄我方待之甚优厚,因彼不敢回队,已解送洛阳长官司令部矣。将来中日战争停止后,彼可归日本神户去。老潘索要信物,以便回报。弟将前毛内英雄亲笔写日文二句裁下,交老潘带去:⒈中国军对我最优遇。⒉我是毛内英雄。弟并将毛内英雄之笔录节录数段,交老潘带去。⒈我乃士官学校见习生,因厌战逃亡,永久不归日本神户去。2中日同文同种应当亲善,反对日本军阀侵华政策。⒊日本撤兵和平即可实现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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