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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丈量田亩,淸理田赋,使一切官僚和地主无法匿报田亩逃避应纳租税的「方田法」;此外还推行了一种加强地方治安的「保甲法」《宋史》称他「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宁波人民一直崇敬和怀念着王安石,在东钱湖畔下水、市区开明街等处有他的庙、祠;鎭海亦有紫石庙。惜今开明街的荆公祠已废,仅残存一石质门框而已。
所谓方田就是清理田籍,均税就是均平田赋。方田均税法的主旨,就是清理田籍以求田赋的均平。是王荆公理财政策中重要的一环。他认为整理好了农田赋税,农民自然可得到救助。由于田籍不清,故田赋不能均平,而势官富姓,又从而肆意侵夺,竟至有富民买田,「有产无税」,贫民卖田「产去税存」之现象,成为宋初农政之一大诟病,更由是影响国家赋入,使国用大感困窘。神宗熙宁五年(公元一〇七二年)八月,诏司农以均税条约井式颁之于天下。兹将方田均税法的主要内容列述如下:⒈方田法:在每年九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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