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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發生旅行糾紛之

    来源期刊:《金壇鄉訊》 第77期  出版时间:1992-09-10
    关键字: 旅行纠纷 旅客权益 诉状 损害行为 投诉电话

    ●旅客权益如遭受损害可向大陆各省、市旅游局反映,请求处理。㈠投诉状应当注明下列事项:⑴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单位(团队)名称及地址。⑵被投诉者的单位名或姓名、所在地。⑶投诉请求和根据的事实与理由。⑷证据。㈡投诉者对下列损害行为,可以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投诉:⒈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⒉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値相符的旅游服务。⒊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⒋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⒌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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