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主题分类

搜索历史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投保人姓名共返回1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戰前福州保險業

    来源期刊:《闽聲》 第17期  作者: 出版时间:1968-01-15
    关键字: 投保人姓名 住址 规则 保险

    自四五年前,政府开放保险业之营业后,是途如雨后春笋,大为发达,大有一日千里之势,业务发展之迅速,诚非其他各业可比。但因业务之发展迅速之故,管理也见松懈,故纠纷时闻,未免又有失之过宽之弊。偶阅■籍,见有民国廿四年之「福建省会公安局取缔投保火险规则」。阅之不禁一笑,特录之以供参考。第一条:凡投保火险者,须先期呈报公安局,候查明所保金额与投保之房屋或货物,是否相当,经批准后,■得向保险险公司商议。第二条:投保火险者,呈报公安局时,应开列事项如左:甲:投保人姓名

共1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