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南各县响应,张培爵、杨庶堪、谢持、朱之洪等,谋据重庆独立,并联络远近起义。七月中,四川总督赵尔丰逮捕咨议局议长蒲殿俊等九人,民众趋督署请求释放,营务处田征葵下令射击,毙数十人。逾日,附郭居民再请释放,又被毙数十人。于是,党人赴川西南各县,促哥老会响应,同时同志军纷起,与巡防军大小数十战,迭有胜负。旋荣县起义,远近震动,彭山、眉山、靑神、井硏、仁寿、邛州、名山、洪雅、夹江、威远十余州县,相继响应。至成都与重庆及其他等地之起义,兹分述于后:重庆独立重庆为川东重鎭
各省布政使为全省行政长官,用人理财皆属之。有淸沿明时旧制,各省于布政使外,特设一提刑按察使,专司讼狱,与布政使平等,即是司法独立之意。惟仅系高等厅性质,地方审检,则寄之知府或直隶州。初级审检,则寄之州县官。于司法独立,当有偏而不全之憾。淸末缩短期限,完成立宪,司法独立,遂为当务之急。改各省提刑按察使为提法使,仅司司法之行政;另立各级审检厅,专理民刑诉讼。司法独立之始,各省需才孔亟。爰于宣统二年夏秋间,照从前鄕试办法,由北京每省简派京官二人,充正副主试官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40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