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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中语言,大致可分为三种。其一,通用语言,无论鄕村城市,人人能讲,能听懂。其二,言子话,藏头泄尾,指东说西之类,江湖语言,流行于交通线上之一部份人士。其三,忌讳字眼,有一般忌讳,专门忌讳。都是忌声音兼讳意思。比如行船一帮人,叫做靑龙背上哥弟伙,最忌讳翻打到沉诸字及同音字声。开船叫哀船,到岸讳拢岸,讳饱曰足,讳沉曰重等等。水陆并讳者,血不祥讳为红,或叫旺子,杀讳写,梦讳兆等。总之不祥事物字音,皆以吉祥字音代替,商人尤甚。关于言子部份,抗战时期,重庆集有专书
这里所说的川剧规矩,也就是川班的「忌讳」。这些忌讳,并不是甚么成文的公约,只是前辈的口说,同仁谨守不违,成为维持内部秩序的无形纪律。「无故不许出牙笏」:牙笏乃明朝以前,官员上朝必用之物(俗称朝王扁),用来记注奏对各事之大略者也,故剧中官员也用之。其制法与眞者无大异,多系木制白漆,不用时放置大衣箱内保管,除去剧中使用外、「出牙笏」必定有事!也可以说它代表川班法令,如宣布「开放包银日期」,「同仁犯规」,「处分罚款」,「开会召集」等等,均写在牙笏正面,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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