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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同学芳名:潘宗毅、苏岱仑、洪诗萍三位同学。各获颁赠奖学金六〇〇〇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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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学年度下学期奖学金即日起至十月十五日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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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福州同鄕会奖助学金董事会,已于本㈢月二十九日靑年节颁发八十学年度第一学期奖助学金,出席该会董事长林炳康,董事杨鑫兹、饶润昌、黄源淸、余其芳、李钧杰;同时邀请刘氏社会文化基金会董事长刘绍兴亲临颁发该会淸寒大学学生奖学金。林董事长致词后并请刘董事长说话。受奖学生:硏究所陈治宇、林丽明、赵善源,大专黄贤中、冯建辉、林秀玲、王凤兰、王文玲、林莉莉、林我勋、张在寰、林惠美、林美伦、林智莉,高中林宗庆、王文菁、杨美兰。领受刘氏社会文化基金奖:大学黄贤中、林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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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台北市林森县同乡会八十二学年度奖学金,定八十三年五月十五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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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八十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于十二月二十八日下午二时在省府大礼堂颁发,受奖人李裕火等四十名。该项奖学金由民国四十四年开始,吴主席接任后自四千元提高为八千元。七十八年三十名,七十九年增为四十名,奖励闽籍子弟,向学进取,将来贡献国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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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十二人演唱潮乐助兴,以娱与会嘉宾和会员。大会于十时四十分开始,事先颁发八十五年会员子女奖学金,受奖者有硕士班:林志扬,大专组:张淑惠等,随即颁赠本会年满七十岁以上长老,敬老纪念礼物,计有七十多位接受颁赠,同时由本会黄理事长赠送台北市东山同乡会本会会旗一面,由林理事长接受,大会除听取陈总干事及林财务组长良忠报告一年来会务及财务收支情形外,并通过本会八十五年度岁出人决算及八十六年度预算,工作计划及购建本会会馆等重要议题,在福建同乡会丁理事长伉俪致赠本会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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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㈠收入部份:一、上年度结存三四九、五九三元。(含傅玉良、谢昌彬、陈汉源、罗仰谋、罗永年等奖学基金)。二、会舘租金收入五四、〇〇〇元。三、罗兰涤奖学基金五〇、〇〇〇元。四、邮政利息收入一八、八九六元。五、暂收款一〇、〇〇〇元(会舘押租金)。㈡支出部份:一、支付连声第七期印刷费二一、四八〇元。二、支付七十六年地修费 一、〇九一元。三、支付七十六年房屋税 二、四五九元。四、支付会舘修理费 二、一〇〇元。五、支付七十六年度奖学金一五、〇〇〇元。以上合计支出 四二、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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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台北市福建省同鄕会于十二月六日下午四时召开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理监事会议,出席各常务理监事及基金会黄总干事蚌辉、福建杂志编辑委员会杨主任委员鑫兹、林主编石梧等十余人,会议由吴理事长主持。除一般会务报吿外,通过重要决议如左:一、文敎委员会增聘副主任委员林咏荣、委员陈德规等六名。二、八十三学年度闽籍大专优秀学生奖学金,录取博士班三人、硕士班三人、大学四人、专科三人,共十三名,应发奖学金共七万七千元,并预订于八十五年三月二日在该会福建文化中心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