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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前淸光绪十七年辟为商埠设立海关后,海关内即设一巡江司,以整理川河航线,使外国货运,得以直入川江。第一任巡江司,为英人蒲南田,蒲氏知川江引水不易,乃聘请木船帮最富经验之梢公刘发喜,引导测量,幷以刘氏为领江,领老蜀通一船入川,是为川江行轮船之始。是后不久,浦氏自以为对川江航线已有把握,自放一轮东下,旋即失事,乃聘请木船帮之老手,充任领江。故此时川河领江均系华人,所给月薪不过三四十元,木船帮人亦甚满足,因华人之生活标准原甚低也。入民国后,外商入川贸易者日
小型轮船担任。因川江河流地势特殊,大型轮船不能航行,而小型轮船吨位有限,仅能维持航线之行旅往来,对水上货物运输,力所不及,尤不足供军事上之运输。政府为适应急切需要,不得不借重民船。而抗战后期,物价高涨,如运费限价及评定工资,势非民船同业公会与民船船员工会各有健全之组织,不足收指臂之效。故在总动员号令下,指导民船劳资双方,予以合法组织。自该公会与工会改组完成后,除发展会务,谋取航业及船员合法之福利外,其主要任务,厥为:㈠秉承政府主管机关命令,实施木船限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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