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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奉陈,请由本会硏究是否可行。一、暂停大专部份奖学金。凡合本会原定大专同学申请者,亦可向川康渝奖学金委员会申请,以免重复。(川康渝奖学金委员会,已募集一般奖学金及基金近一百万元:六十八年度江津籍同学无一人申请。)二、加强并扩大初高中部份同学之奖助,以宏效绩。(此部份同学费用似较大专部份为少,而奖助意义则甚大。望能放宽限制,扩大范围。在审查上似不必限有淸寒证明,惟生活环境良好者,则不宜申请与发放,使一般同鄕子弟多获奖助。此种风气,本会实宜加以倡导也。)专此函
一、扩大了基础川康渝同鄕在台大专淸寒学生奖学金,创始于民国五十二年,主持筹募、审核的委员会曾经多次改组。前届奖学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翰珍以任期届满,连同全体委员正式提请辞职。本年八月十二日川康渝三同鄕会召开常务理监事联席会议,决议改组,当推出本届各委员。历届委员人数均在二十人以下,现为扩大基础,增加委员人数,所有川康渝籍的中央民意代表均聘请任委员;合与其他关系同鄕参加,以期集思广益。使这一公认有意义的事,大家来共同推行。故委员人数超出七十人。并即推擧王纯碧
㈠奖励对象:①凡本会男女会员之子女,在公私立高中、高职(五专前三年)国中肄业,其学科成续在甲等,德育、体育成绩在乙等以上者,取得在学证明及成绩单为限。②大专以上学生奖学金,请向川康渝奖学金委员会照其规定申请,俾有较优厚之奖金。㈡奖励金额:高中、高职(五专之前三年)每学期每人发给二、〇〇〇元,国中每学期每人发一、〇〇〇元。㈢各级学校之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因无本学级之成续证明,可采用前(低)一学级学校成绩单(即高中可采用国中),仍照在学证明学级奖学金额发放,各学级最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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