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淸末民初,保甲制度,名存实亡。宁属各县,民间自治团体,除城区偶设有自洽会等机构之外,各县鄕村,则设有「鄕约局」,这个名称的意义,是希望鄕民遵守公约。并可算作政府和民众的桥梁,一方面代政府推行政令,一方面代人民上达下情,以及处理地方兴建改革,民众排难解纷事宜。其地位和目前之鄕鎭公所相同,不过没有保长里长邻长下层干部而已。鄕约局主持人,不称局长或主任,称为局董,盖董事之意也。局董一职,由鄕民公推地方上德高望重,公正廉明,服务桑梓,热心公益的绅士担任,出钱(鄕
道尹兼特派交涉员与驻沪法总领事官甘。各奉中华民国外交部法国驻京使臣训令。议订为中法国敦辑睦谊起见。拟将上海法租界以西之地址。北自长浜路。西自英之徐家汇路。南自斜桥徐家汇路。沿河至徐家汇桥。东自糜鹿路肇周路各半起。至斜桥为止。经两面磋商。议归入法国警察之内。盖上文所指地址。内外居民甚多。所有马路。悉为法国公董局购地开筑。并时行修葺。作为公董局产业。其安设路灯。创立巡捕房。分派巡捕。设立电轨自来水煤气灯等各种经费。至今全归该公董局一体担任。职是之故。决定
以排难解纷为己任,每遇上海发生任何事故,祗要力之所及,无不悉力以赴,今将其经历各事,擧其荦荦大者列后:(一)调解四明公所与法租界公董局土地争执案:光緖廿四年(一八九八)法租界第二次占用四明公所义,划作广慈医院、华童公学及屠宰场的用途,宁波商人罢市,工人罢工,且成羣结队与法警冲突,最后受法人雇用的厨司佣仆,亦相继罢工,法租界当局祗能请甬商领袖严筱舫、叶澄衷、沈仲礼诸人出而调解,他们转请虞洽卿为之奔走折冲,那时他初出茅庐,年仅卅三岁,不料经他的调停,卒使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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