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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据芝芝英善昌叔吿知:在各种运动中,把族谱拿来烧掉,或当卷香烟纸卖掉,已无法找到。今幸抄存「续谱跋」一份,可供我应氏宗亲参阅。附人类学记号:永康芝英「应氏续谱跋」邑人聚族而居,族大者必有谱。谱既创立,前人定例,后人因之,往往传至千百年弗替。然遇鼎革,则家法每随国法变更。因者,殊而为创此定律也,吾族自难例外。有谓家法为祖宗遗训,与国法贵因时制宜者廻异,应严守之以重组训。殊不知上祖著为谱例,即依当时国法订定,行之始有効,非于国法外别树一帜自为风气也。乃族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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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族祖眞志先生墓石本跋云:「(全鼎孙)本原府中兄弟谦孙(即眞志),晋孙,颐孙(正养先生),皆学于陈侍郞和仲之门,为陆文安公,杨文元公,私淑高弟,其再传为黄公南山。」南山尝曰:「明理务在读书,制行要当谨独。」守先儒之家法,而不失者也。其友为河东薛瑄,李时勉;故操行亦相似。但其学仍出象山。著有海涵万象录及经书补注。有云:「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则心自不放。」又云:「万物皆备于我,物理具于吾心也,以吾心之理处物,合宜即义也,此之谓体用。」章文懿公名懋,学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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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头出孝子,筷头出忤逆。」这句鄕谚,是前辈硏究孝子与忤逆所以造成的主要因素而得到结论之金玉良言。棒头,指家法。小孩有错,屡诫不悛,则非采取体罚不可。虽然对于小孩,不宜任意责打,但是过失重大,藐视庭训者,亟应施以夏楚,否则小孩无所畏惧,及长势成不可救药。倘用家法严惩,才能使其就范,改过自新,引入正道,故在棒头之下,能出孝子。筷头,指筷子。父母溺爱子女,凡事百依百顺。单就吃的一方面来讲,好菜好肴,惟恐小孩不够吃饱,用筷子夹这箝那,堆满子女饭碗。至于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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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大社会比较,唐朝是二七八年,两宋共三一九年,义门陈家族社会三三二年,算较长。同宋代江西一些义居的大家族相比,义门陈世家也居其首。如《宋史·孝义传》所载:许祚,江州德化人,八世同居,长幼七八一口;俞隽,信州人,八世同居;胡仲尧,洪州奉新人,累世聚居,数百口;洪文抚,建昌军(今永修)人,六世同居;瞿肃,建昌军人,四世同居,百五十余口;颜诩,吉州永新人,「一门千指,家法严肃,男女异序」;南宋金溪陆氏家族,十世同居。义门陈何以义聚人口最多、时间最长?史籍载: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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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兪均唐,又名国民,新昌大明市人。吕秋江找,有人知其下落者,请电话七二三四八九〇,吕志雄联络。△⑴陈家法,男,六十九岁,勤县人,曾任国军连长,曾住宁波偃月街,民国三十八年来台。其侄陈衞国找他。⑵陈瑞坤,男,八十八岁,宁波人,原住宁波人和巷十七号,曾在和丰纱厂任机械铜匠,后转入船上当铜匠,民国三十八年前一个月来台湾。据派出所提供,以前每年有信款寄囘,民国四十三年八月最后一封信中嘱其妻囘信,因历史原因,亲人对他寄来信款不敢认领,此后音讯中断。现在其子陈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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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爲了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第三條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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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绰中/北京八日电中共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王兆国有关「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说明。这项法律草案共有十一项条文,一千字左右,其中反独部分占了三条,草案预计在十四日上午表决通过。以下是草案全部内容:一、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二、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