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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時期之山西鹽業隋承北周,更平南陳,南北鹽區復歸統一。文帝開皇三年(公元五八三年),罷除鹽禁,聽人民自由經營。唐初沿隋之舊,國用所資,皆賴租調。租調以外,槪不稅歛,歷武德,貞觀,景雲以迄玄宗之開元九年(公元七二一年),其間一百三十九年,均未徵收鹽稅,在鹽政史上稱爲無稅時期。唐代鹽產之分佈情形,約可分爲池鹽、井鹽、海鹽三大區域。池鹽區域:河東、關內、隴右三道之產區均屬之。包括今河東、陝西、西北、新疆、綏遠等鹽區,分佈於山西、陝西、甘肅、寧夏、靑海、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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