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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奖学金,以河北(含平津)同乡,在国内大学、专科(五专限四、五年级)、在学之日夜间部学生(研究所、空大、空专、夜间补校除外),为奖给对象。二、申请资格:㈠每学年度第一、第二两学期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㈡操行成绩在八十分以上。三、本奖学金名额:视奖学金经济来源,暨学生成绩,由审查委员会开会决定之。四、申请地址、时间及手续:㈠凡符合申请规定者,均可向台北市金华街五十九号二楼,电话(〇二)二三九五二二七〇、传眞(〇二)二三二一〇四六〇河北同乡会,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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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奖学金,以河北(含平津)同鄕,在国内大学、专科(五专限四、五年级)、在学之日夜间部学生(硏究所、空大、空专、夜间补校除外),为奖给对象。二、申请资格:㈠每学年度第一、第二两学期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㈡操行成绩在八十分以上。三、本奖学金名额:视奖学金经济来源,曁学生成绩,由审查委员会开会决定之。四、申请地址、时间及手续:㈠凡符合申请规定者,均可向台北市金华街五十九号二楼,电话(〇二)二三九五二二七〇、传眞(〇二)二三二一〇四六〇河北同鄕会,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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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奖学金,以河北(含平津)同乡,在国内大学、专科(五专限四、五年级)、在学之日夜间部学生(研究所、空大、空专、夜间补校除外),为奖给对象。二、申请资格:㈠每学年度第一、第二两学期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㈡操行成绩在八十分以上。三、本奖学金名额:视奖学金经济来源,暨学生成绩,由审查委员会开会决定之。四、申请地址、时间及手续:㈠凡符合申请规定者,均可向台北市金华街五十九号二楼,电话(〇二)二三九五二二七〇、传真(〇二)二三二一〇四六〇河北同乡会,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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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奖学金,以河北(含平津)同鄕,在国内大学、专科(五专限四、五年级)、在学之日夜间部学生(硏究所、空大、空专、夜间补校除外),为奖给对象。二、申请资格:㈠每学年度第一、第二两学期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㈡操行成绩在八十分以上。三、本奖学金名额:视奖学金经济来源,暨学生成绩,由审查委员会开会决定之。四、申请地址、时间及手续:㈠凡符合申请规定者,均可向台北市金华街五十九号二楼,电话(〇二)二三九五二二七〇、传真(〇二)二三九五九九七六河北同鄕会,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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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奖助学金,以河北(含平津)同鄕,在国内大学、专科(四、五年级)、在学之日夜间部学生、硏究所硕士班(不含在职者)在学之二年级学生,(空大、空专、夜间补校除外),为给奖助对象。二、申请资格:㈠奖学金部份:⒈本同鄕会员及其子女,每学年度第一、第二两学期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⒉操行成绩在八十分以上。㈡助学金部份:⒈低收入户:持有各住在地有关单位、机关开具之低收入护证明文件之本鄕会员及其子女。⒉残障证明、清寒中低收入户子女入学就读缴费有困难者。⒊每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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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奖助学金,以河北(含平津)同鄕,在国内大学、专科(四、五年级)、在学之日夜间部学生、硏究所硕士班(不含在职者)在学之二年级学生,(空大、空专、夜间补校除外),为给奖助对象。二、申请资格:㈠奖学金部份:⒈本同鄕会员及其子女,每学年度第一、第二两学期成绩总平均,在八十分以上。⒉操行成绩在八十分以上。㈡助学金部份:⒈低收入户:持有各住在地有关单位、机关开具之低收入护证明文件之本鄕会员及其子女。⒉残障证明、清寒中低收入户子女入学就读缴费有困难者。⒊每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