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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申请奖助学金本会九十六年第二次奖助学金十月一日起至十月卅一日止接受申请,限定名额五十名,申请人数超过,以学业成绩标准,录取前五十名。申请书表请迳向本会索取,或上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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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高中以上在学学生奖助金,改为每学年发给一次,五十九学年度申请日期八月十五日开始,至九月十五日截止,申请者需缴户籍誊本,在学证明书及第一、二学期成绩单,以凭审核。申请表及办法请函台北市信义路二段一八八巷十五弄一之三号本会索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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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额:大专(五专四到五年级比照大专)一名,高中(五专一到三年级比照高中)四名,初中五名。二、金额:每学期大专壹千伍百元,高中壹千元,初中伍百元。三、成绩:体育乙等(七十分),操行甲等(八十分),学业平均总成绩甲等(八十分)以上者四、申请日期:即日起到七十七年八月底截止。五、申请奖学金请塡写申请表,并检附在学证明书及七十六学年度下学期成绩单。六、申请奖学金及索取申请表,请与蒋伯均鄕长接洽。蒋鄕长地址:台北市内湖区内湖路三段七十二巷二十三号五楼。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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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府为鼓励现肆业国内大专院校本省籍淸寒优秀学生敦品力学向上起见,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 申请奖学金之学生须具备下列各条件:㈠在公立大专院校日间部肄业之闽籍学生(包括海外回国升学侨生)。专科学校五年制者须从第四年起始得申请。㈡家庭经济淸寒者。㈢操行体育成绩列乙等以上。㈣学年学业平均成绩在八十分上。第三条 本府奖学金名额暂定为十五名,每名台币四千元,华侨奖学金若干名,每名台币四千元,如申请者超过定额时,即就学行成绩较优者核给。第四条 凡符合第二条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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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启者:王故喜尧鄕长毕生献身党国,热心会务,不幸于去年二月二十七日本会举行年会曁春节团拜餐敍时,以心肌梗塞症突发,猝逝会场,同鄕故旧均表悲悼。其生前服务单位复兴广播电台,以贯彻先生服务国家与社会之意愿,将其遗产设置奖学金,并组织管理委员会,订定申请办法,玆摘要刊载于下:一、奖学金每学期暂订为新台币贰万伍千元。大专五名,每名新台币壹仟伍百元,规定本会同鄕子弟可申请乙名;高中十名,每名新台币壹千元,本会可申请四名;初中十五名,每名新台币伍百元,本会可申请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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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鄕会敎育奖助金委员会自四月一日开始至五月十日截止,接受本学期敎育奖助金申请,凡合于规定者,可塡具申请表,检同上学期成绩单,户口誊本,送请核办。申请表向同鄕会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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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一〇二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申请自三月一日起至四月十日止接受申请,凡本会会员之子女品学兼优,在公私立大学院校、高中肄业,学业成绩符合规定者,均可向本会申请。台北市温州同乡会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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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北巿江西省同乡会大专暨高中(职)奖学金设置办法本社录登(88.11.20.奖学金审议委员硏讨修正)第一条:本会为奖励努力向学之同鄕优秀子弟起见,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居住台湾地区之赣籍子弟在公私高中(高职)大学专科以上学校肄业,其学业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绩甲等,体育成绩在七十分以上均可申请,大专肄业以上(含硏究所硏究生),每名肆仟元,高中(职)每名参仟元。另增设硕士班学生奖学金三名,每名每学期奖学金壹万元。博士班学生奖学金二名,每名每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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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五十五学年度第一学期奖助金,自三月三日刊登中央日报公告开始申请以来,纷函索取奖助金办法及申请表,均经随时寄给。申请期间至四月十五日以前截止,务望未送申请书者,即行送会,以便审查。又本会订有代办私人奖助金办法,如有本会会员,或海内外同鄕,暨其他热心人士,自愿委托本会代办者,极为欢迎,代办办法函索即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