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搜索历史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奖学金办法共返回32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台北市热河同乡会奖学金办法

    来源期刊:《熱河通訊》 第11期  出版时间:1968-06-30
    关键字: 台北市热河同乡会 奖学金 奖学金办法

    挂号邮寄本会审查。七、申请奖学金,经本会理监事会议审查通过后,定期通知得奖人来会具领,或由本会按址寄发。八、奖学金申请书由本会印制,函索即寄。九、女同鄕亲生之子女申请时,由理事会专案处理。十、本办法提经本会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正时同。

  • 文章台北市热河同鄕会奖学金办法

    来源期刊:《熱河通訊》 第58期  出版时间:2009-02-01
    关键字: 热河同乡会 奖学金办法 学业成绩 申请书

    第十届理监事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民国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修正中华民国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修正中华民国九十二年七月十九日修正一、本会为鼓励同乡子女努力向学,培育人才起见,特举办优秀学生奖学金。二、奖学金种类及发给对象如左:1.甲种以大专学生为对象。 2.乙种以高中高职学生为对象。3.丙种以初中学生为对象。 4.丁种以国小学生为对象。三、奖学金每学年度发给一次,不限名额,每种金额,由本会理监事视申请人数及所筹款数决定之。四、凡具热河省籍,现就读于公立或

  • 文章台北市热河同鄕会奖学金办法

    来源期刊:《熱河通訊》 第57期  出版时间:2008-02-01
    关键字: 热河同乡会 奖学金办法 申请书 学业成绩

    奖学金每年办理一次应于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为申请期间,逾期作放弃论,以邮戳为凭。七、申请奖学金,须由家长塡具申请书,连同全学年上下两学期在学成绩证明书,及户口誊本(如缴验国民身份证或户口名簿者可免送),于规定期间内,亲送或挂号邮寄本会审查。八、申请奖学金,经本会理监事会议审查通过后,定期通知得奖人来会具领,或本会按址寄发。九、奖学金申请书由本会印制,函索即寄。十、女同乡亲生之子女申请时,由理事会专案处理。十一、本办法提经本会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正

  • 文章热河同乡会代办李培国先生赵汝兰女士夫妇奖学金办法

    来源期刊:《熱河通訊》 第15期  出版时间:1970-01-31
    关键字: 热河同乡会 奖学金 奖学金办法 李培国赵汝兰夫妇

    五十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一、李培国(别号治平)同鄕曁夫人赵如兰女士,为纪念其中华民国五十九年五月七日七秩双寿之辰,特捐赠其夫人到台后亲操家务,所节省之佣工费新台币二万元,设置夫妇奖学金。二、本奖学金基金,由本会永久保管,并以其所生利息按期支付奖学金。三、本奖学金名额,暂以就读各大专院校以上之热河籍优秀学生二名为限。四、本奖学金之发给办法,适用本会奖学金办法,并就甲种奖学金申请人名单中,择其成绩较优者发给之。五、每名每学期发给数额,视基金所生利息多寡由本会

  • 文章台北市热河同鄕会奖学金办法

    来源期刊:《熱河通訊》 第51期  出版时间:2002-01-30
    关键字: 台北市热河同乡会 奖学金 奖学金办法 种类 颁发对象

    第十届理监事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民国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修正一、本会为鼓励同乡子女努力向学,培育人才起见,特举办优秀学生奖学金。二、奖学金种类及发给对象如左:1.甲种以大专学生为对象。2.乙种以高中高职学生为对象。3.丙种以初中学生为对象。4.丁种以国小学生为对象。三、奖学金每学年度发给一次,不限名额,每种金额,由本会理监事视申请人数及所筹款数决定之。四、凡具热河省籍,现就读于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各级在校学生,合于左列标准者,均可向本会申请奖助。1.

  • 文章台北市热河同鄕会奖学金办法

    来源期刊:《熱河通訊》 第47期  出版时间:1998-01-20
    关键字: 台北市热河同乡会 奖学金 奖学金办法 申请书 会议审查

    申请奖学金,须填具申请书,连同在学成绩证明书,及户口誊本(如缴验国民身份证或户口名簿者可免送),于规定期间内,亲送或挂号邮寄本会审查。八、申请奖学金,经本会理监事会议审查通过后,定期通知得奖人来会具领,或本会按址寄发。九、奖学金申请书由本会印制,函索即寄。十、女同乡亲生之子女申请时,由理事会专案处理。十一、本办法提经本会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正时同。

  • 文章台北市热河同鄕会奖学金办法

    来源期刊:《熱河通訊》 第48期  出版时间:1999-02-20
    关键字: 台北市热河同乡会 奖学金 奖学金办法 种类 颁发对象

    第十届理监事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民国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修正一、本会为鼓励同乡子女努力向学,培育人才起见,特举办优秀学生奖学金。二、奖学金种类及发给对象如左:1.甲种以大专学生为对象。2.乙种以高中高职学生为对象。3.丙种以初中学生为对象。4.丁种以国小学生为对象。三、奖学金每学年度发给一次,不限名额,每种金额,由本会理监事视申请人数及所筹款数决定之。四、凡具热河省籍,现就读于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各级在校学生,合于左列标准者,均可向本会申请奖助。1.

  • 文章台北市热河同乡会奨学金办法

    来源期刊:《熱河通訊》 第12期  出版时间:1969-06-30
    关键字: 热河同乡会 奖学金办法 申请标准 理监事会议

    期间内,亲送或挂号邮寄本会审査。七、申请奖学金,经本会理监事会议审查通过后,定期通知得奖人来会具领,或由本会按址寄发。八、奖学金申请书由本会印制,函索即寄。九、女同鄕亲生之子女申请时,由理事会专案处理。十、本办法提经本会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正时同。

  • 文章本会代办谭智远先生纪念奖学金办法

    来源期刊:《熱河通訊》 第11期  出版时间:1968-06-30
    关键字: 同乡会 谭智远奖学金 奖学金办法 奖学金名额 同乡会理事会

    一、本会接受同鄕谭文彬先生之委托,以其七十诞辰所收祝仪,设置纪念其封翁谭智远先生奖学金,特订定本办法。二、本奖学金其基金暂定新合币贰万元正,由本会保管并办理之。三、本奖学金之名额,暂以就读大专院校之优秀学生二名为限。四、本奖学金之发给办法,适用本会奖学金办法,并从甲种申请人成绩中择优发给之。五、每名每学期发给之奖学金数额,视基金所生利息多寡由本会理事会分配之。六、每学期奖学金发给完毕后,由本会将结果函吿设置人,并刊登热河通讯。七、本办法经本会

  • 文章台北市热河同鄕会奖学金办法

    来源期刊:《熱河通訊》 第18期  出版时间:1972-01-31
    关键字: 台北市热河同乡会 奖学金 奖学金办法 奖学金申请书

    申请书,连同在学成绩证明书,及户口誊本(如缴验国民身份证或户口名簿者可免送),于规定期间内,亲送或挂号邮寄本会审查。七、申请奖学金,经本会理监事会议审查通过后,定期通知得奖人来会具领,或由本会按址寄发。八、奖学金申请书由本会印制,函索即寄。九、女同鄕亲生之子女申请时,由理事会专案处理。十、本办法提经本会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后施行,修正时同。

共32条记录 1/4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