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参考名单圈选;或另从其他会员中选举,将被选人之姓名,填于选票之空白格内,并加圈选。四、各选举人不得集体圈写或将已圈写之票明示他人,如有上述情事经监票员发现,应即警告,不服警告时,即制止其投票,并报告大会主席宣告该票作废。五、出席人员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会议主席应加警告,不服警告时,应按情节轻重,经指导员之同意后,当场宣布取消其选举权,被选举权或禁止其出席该次大会之权利。㈠违反议事规则,致妨碍会场秩序者。㈡发言超出议题范围,致损害他人之人格及信誉者。㈢在旁监视,劝诱或
中华民国六十二年八月十一日世界客属第二次恳亲大会筹备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大会之议事,悉依本规则行之,本规则未经规定事项,按照会议规范或国际会议惯例办理。第二条:大会主席团由大会预备会议通过之人选组织之。第三条:大会每次会议,由主席团推定一人轮流担任主席主持之。第四条:大会主席有依法宣布开会、休息、决定发言程序、提付议事表决、维持会场秩序,及执行本规则各项规定之权。第五条: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于会议进行期间,听命于大会主席团指派办理
■大会进程时间配置七时卅分—七时五十分 工作人员报到八时—九时廿分 会员报到九时卅分—十时五十分 会员大会十一时—十二时 摸彩十二时—十二时卅分 分送纪念品■大会议事规则一、本次会员大会议事,依本规则行之。二、出席人员应准时到会,办理报到,如因故不能出席时,请委托会员代为出席或向大会秘书处请假。三、若散会时间已届,但议事未毕,主席得征求出席人员多数同意,酌予延长。四、出席人员对议案讨论,除口头发言外,并得以书面为之。五、出席人员发言时,应先经
本刊讯】本会本十二届第三次会员大会,定于本(九十四)年九月三日(星期六)上午,假台北市中山南路十一号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地下室中正厅隆重举行,届时敬请会员乡亲准时出席。该项开会决定业于本会十二届第二十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决议通过,并经第九次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复于六月十五日上午的第二十三次常务理事会议中通过多项相关的议案:大会名称、筹委会组织简则、大会议事规则、大会程序等等。第二十三次常务理事会同时通过:为使会员大会开得更圆满,大会筹备处将选购精美实在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58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