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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财团法人台北市福建长汀同鄕会文敎基金会捐助曁组织章程草案

    来源期刊:《長汀會訊》 第4期  出版时间:1984-01-01
    关键字: 基金会总则 基金来源 组织及职权 基金管理与使用 附则 办理申请

    第九条:董事会之职权如左:一、关于会产及基金管理事项。二、关于基金接受捐助与捐募事项。三、关于基金运用及各项奖助款额之核定拨付事项。四、关于基金收支预算决算之审查事项。五、其他有关基金等之运用与企划事项。六、董事会议之召集及新董事之选组。七、董事会所属工作人员之任免与监督。第十条:财务董事除负协同保管基金外,其孳息及收益之开支,须经其副署方为有效。第十一条:董事遇有出缺,或因故辞职时,应于出缺或辞职后三个月内,由董事长协调当届同鄕会理监事会提名推荐,经董事会

  • 文章财团法人台北市福建长汀同乡会文教基金捐助曁组织章程

    来源期刊:《長汀會訊》 第5期  出版时间:1985-01-01
    关键字: 总则 基金用途 基金来源 董事会权责 基金管理 联络方式

    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第八条:本基金会设董事会管理,董事名额十一人,第一任董事由设立人选聘担任,董事中互选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长,综理本会业务,对外代表法人,均为无给职,必要时得设秘书一人,承办日常事务,其人选及管理,由董事会另订之。第九条:本基金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在任期中如因故出缺,由董事会选聘补充其任期以原任期期满为止。(任期自法人登记完竣起算,不超过三年为原则)第十条:本基金会董事任期届满,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议,选组下届董事会,并函

  • 文章陳烈甫教授捐贈本會教育文化學術基金獎勵辦法

    来源期刊:《同安》 第40期  出版时间:1992-07-01
    关键字: 陈烈甫赠金 教育文化基金 基金管理 奖金办法修订

    第一条:陈烈甫敎授为奖励同鄕向学及创作,特捐赠本会新台币伍拾万元整,设立陈烈甫敎授奖励敎育文化学术基金。第二条:本基金除以每年孳息金额充作奖励之用外,不得移作他用。第三条:奖励范围:(一)奖学金部份:凡就读国内大专以上院校(含硏究所)敎育,文学科系之本会会员或其子女,其品学成绩达本会奖学金办法所定之标准者,得申请给与奖学金。但已请准本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本会其他奖学金。(二)文艺创作奖部份:凡本会会员或其子女参加当年度由敎育部或文建会所主办之各类文艺

  • 文章加强捐资人士造福桑梓信心—福海文教基金

    来源期刊:《福州月刊》 第81期  出版时间:1995-01-15
    关键字: 福海文教基金会 《基金会管理办法》 创会决议

    指「财产集合之团体」,基此,集合捐资人织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创会董事中推举之,必要时得聘请社会名流担任董事长或董事、名誉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十八号令《基金会管理办法》之规定:地方性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省市分行审查批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分行转奉省行闽银(一九九四)一七六号文,批准本会章程,第十一条:本会最高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第十五条:理事会理事任期三年,连聘得连任,理事人选由台湾捐资创会理事提名。本会为谋会务发展,必须兼顾两岸

  • 文章运作进入程序的—财团法人福海文教基金

    来源期刊:《福州月刊》 第78期  出版时间:1994-09-30
    关键字: 福海文教基金会 财团法人 《基金会管理办法》

    福建省民政厅一九九四年八月三日闽民社(一九九四)二四四号批复:经审核,福海文敎基金会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办法》规定,并具备全省性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同意成立「福海文敎基金会」,准予登记。依据《一九八八年九月廿七日发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立基金会,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安縣同鄉會獎學金辦法

    来源期刊:《同安》 第36期  出版时间:1991-07-01
    关键字: 同安同乡奖金 奖学金 奖学基金 捐助者管理 奖金申请与分发

    第一条:本会为奖励同安县籍同鄕及在台就学中子女,敦品励学,并为国家培育人才,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县同鄕及国内外各界人士,凡热心敎育奖励同鄕在学青年之学业者,均得捐赠奖学金。第三条:奖学金之筹募,分为奖学基金与奖学金两种。第四条:奖学基金,专户存入银行,以其孳息拨充奖学金。第五条:捐赠奖学金,得以其所捐金额作一次奖一名或数名,但最少应捐最低奖额一名。第六条:捐赠奖学基金新台币壹拾万元以上者,聘为本会顾问。第七条:凡捐赠奖学基金或奖学金,并经指明为奖励

  • 文章公益慈善文教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及执行准则

    来源期刊:《同安》 第105期  作者:编委會 出版时间:2009-01-01
    关键字: 公益慈善文教基金管理委员会 公益慈善文教事业 同乡会财务組

    第一条 本准则依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订定之。第二条 本委员会负责同乡会推展公益慈善文教事业有关活动为宗旨。第三条 本委员会依同乡会宗旨行使下列职权:一、接受同乡会理监事会拨付及捐赠者指定目的活动之基金,执行管理责任。二、有关公益慈善文教目的活动之拟定、计画及执行,并报请同乡会核定。三、其他有关目的活动及捐赠者指定目的活动之处理。第四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理事长兼任■,委员四至六人,由同乡会理事会于现任理、监事中遴

  • 文章台北市長汀同鄉會第九屆七十三年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紀錄

    来源期刊:《長汀會訊》 第5期  出版时间:1985-01-01
    关键字: 会议信息 绩优清寒奖助学金提供者 领受人及金额 增收会费 文教基金会管理会所 理监事候选颁奖

    久年未调整,不合时宜,由本年始调整为每人缴纳会费台币二百元,并请大会追认。㈣同鄕会位于本市罗斯福路五段九八号四楼,所有地上建筑物,已拨交文敎基金会管理。㈤第十届理事候选卅三位名单,监事候选人九位名单,经推荐审妥,于会员大会时函请鄕亲踊跃投票。㈥第十届七十四年岁入出预算表及工作计画,送请会员大会审议。㈦会员大会预算及工作人员编组,列入大会议程追认。㈧理事长林希靖、总干事吕平,连续担任会务五年,辛劳备至,分别制作奖牌一面,于会员大会时颁赠,以资奖励。㈨文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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