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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不参与分红。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滩涂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益事业的项目,免收土地开发费和使用费。四、对外商投资企业所需缴纳的行政性费用,分别采用: (1)凡属行政机构收取的各项费用,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 (2)凡属有偿服务性收费,属于县政府权限内的,一律减半收取。 (3)具有代理或承担政府职能的中介机构,对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自企业注册开办起,四年内按规定标准减半收取。 (4)项目建设的城建配套费等各种费用按现行标准的30%收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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