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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會七十五年同鄕子弟奬(助)學金,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至本年十二月三十日截止。奬金及獲奬學分與去年相同,貴子弟如有就讀高中職、大專院校或留學國外合於規定者,可提出申請,申請書函索即寄。二、由本鄕會常務理事洪福增捐贈重印同安縣暨馬巷廳志,即將出版,茲經第三屆理監事第七次聯席會議決議,凡會捐獻鄕會慈善公益基金新台幣壹仟元以上或未積欠常年會費(每年二百元)之會員名譽會員,每人皆可獲得贈送一套(裝三册),各位鄕長如有常年費未交者,請就近向郵局滙交郵政滙劃儲金帳戶...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元月卅一日修正一、緣起:本會前理事長羅佩光先生爲紀念其夫人傅玉良女士生前好學不倦,能詩能文,相夫有道,敎子有方、愛鄕愛國,濟困扶危之賢德,特將其節約喪葬費用新台幣伍萬元於六十九年二月一日捐獻同鄕會存入郵局儲金,每年以孳生利息,作爲傅玉良奬學金。二、奬給對象:以連城旅台同鄕(同鄕會會員)子弟在國內大專學校肄業,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以上,體育成績乙等以上者爲合格。三、給奬名額:每學年以一名爲限。四、申請辦法:爲簡化手續並資平允計,...
【本刋訊】林森縣同鄕會擧辦之大專學助學金,本年仍舊繼續,凡會員子弟,學行均佳,而家境淸寒者,皆可申請,每年度自二千元至六千元。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七月底止,申請表及助學金辦法,可向該會或本社索取。【又訊】該會針對學業成績優異之同鄕(不限會員)子弟奬勵,另有一種「奬學金」之設置,原則已經通過,詳細辦法待該會擬訂,經理事會通過後,即可公佈實施,預定自本年秋季開始辦理。
第一條:本府爲鼓勵現肄業國內大專院校本省籍淸寒優秀學生敦品力學向上起見,特訂定本辦法。第二條:申請奬學金之學生須具備下列各條件:㈠在公立大專院校日間部肄業之閩籍學生(包括海外囘國升學僑生)。專科學校五年制者須從第四年起始得申請。㈢家庭經濟淸寒者。㈢操行體育成績列乙等以上。㈣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第三條:本府奬學金名額暫定爲十五名,每名台幣八千元,華僑奬學金若干名,每名台幣八千元,如申請者超過定額時,卽就學行成績較優者核給。第四條:凡符合第二條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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