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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六十五年七月间,著者自内政部政务次长任内退职以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整理书橱,无意中发现了两篇旧稿,第一篇「我的奋斗(上)」,大槪是民国二十七年前写的,其内容是写我初出茅庐,在上海市政府实习及在江苏省政府民政厅、警察局两个县政府,与苏、鄂二省两个专员公署服务的情形、心得与感受,曁奉命往陜北延安与广西桂林两个特殊地区考察地方行政的经过,曾在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所创办的「政衡」月刋发表过,第二篇「我的奋斗(中)」,大约是民国三十五年以前写的,其内容是写
内容提要本报吿书内容,系按考察所得各项情形,分章敍述。兹将各章内容提要说明于后。壹、前言本章所述者为内政部组团赴日考察的工作意义及参加人员与往返日期。贰、任务范围本章所述者为考察任务范围,计为:社会福利政策、社会福利工作推行方式,社会福利工作经费之筹措与运用及工作单位办理成效,共计四项。叁、内容重点本章内容,计为考察工作的安排,日本之社会福利政策,访问安疗养有关单位,分为东京都社会福祉综合中心,涩谷区看护中心,京都府立洛东病院,圣母玛利亚特别养老院,高榇
荣光周刊》九十年八月十五日号内政部颁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二条第四款修正施行后申请回复身分作业规定」内政部于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颁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二条第四款修正施行后申请回复身分作业规定」,以利进入大陆地区继续居住逾四年且在台湾地区原有户籍之大陆地区人民,在一定条件下,得申请回复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另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九十年四月六日颁布修正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第二条第四款施行后入出境管理局作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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