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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文献第三期勘误表
上期刊登張王方榮女士捐助本會獎學金一萬元被手民誤將「張」姓爲「范」姓,至爲歉仄特此更正並請諒恕!
各位鄉長:您好!凡是刊物的編者,都希望做到「零」缺點,期能獲得作者、讀者美好的贊賞,但事實往往與願相違,錯誤仍然是很多,讓作者、讀者不滿意。編者自己也感覺不是味道。但有一點必須說明的,錯誤不是單方面的,校對固然應負大部分責任,有的是印刷單位負責打字人員的漏改,也有的是作者自己的錯誤……總言之,一切錯編者難辭其咎,祈望各位鄉長多予指正,敬請原諒,并致歉意!本刊第一五一期錯誤之處,更正如後後:⒈第十三頁第三欄,倒數第四行八十一年之「一」字,刪除。⒉第六十一頁...
余本不善詩,偶有所作,亦未敢示人。自姜信老爲同鄕會編行江西文獻後,曾一度囑余負編輯責,當時以年齡及無校對助者婉謝,祇以每期投稿,以答厚意。初來是以羅佩秋先生囑所編江西人文史話塞責,後史話已完,乃以蕉窗詩稿補充。因此每期皆有拙作刋出,錯字在所難免。茲將一〇二期自行校勘一次,希望編者能留一角刋出,俾得對讀者道歉。茲將正誤,分列於後:一、九五生日述懷誤爲「悵」,又第三首三四句,經「誥」誤爲「浩」,「澄衷」誤爲「證」。二、謝鴻軒一首眞「摯」誤爲「掣」,詩後夾註,...
第二〇七期文獻第四十四頁「欣幸聖道有傳人」,作者:朱先淦。送打字和校對都有作者名字,付印後即變成空白,特向作者致歉。
一、第十頁中格第十行(在國會本會期開議首日,『倉促宣佈』),文句正確。二、第十一頁,中格第十五行要獨立,要正明、要新憲,正確。三、第十二頁下格第五行粗暴地像「分屍」般的肢解,正確。四、第十三頁中格第五行蘇貞昌等部份高官。正確請全部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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