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卅八期会刊载有周达鄕长所写「孙明哲鄕长病故遗孤企待援手」通讯,谓其子女现由其表兄吴正川鄕长照顾中。文末并以孙故鄕长系阜山中学毕业,阜中在台同学甚多,对这位同学的际遇想必甚为同情,基于同窗之諠,尙请伸出援手给予济助云云。玆接旅居意大利,曾任欧洲区侨选立法委员之孙耀光鄕长来信,谓对孙明哲鄕长遗孤万分同情,因他亦是阜中早期毕业校友,附来义币十万里拉,嘱代转交。为免孙家子女不便使用,当至台湾银行代为兑换得新台币二千四百元(四月廿十日汇率)。因不知孙家子女姓名,且
-
一、乐助本会经费部份:乐助新台币捌拾万元者:台北巿广东同鄕会乐助新台币贰拾万元者:林来荣先生乐助新台币叁万元者:侨务委员会乐助新台币柒仟捌佰柒拾伍元者:谢佐根先生(法郞一、五〇〇元折合)乐助新台币陆仟捌佰贰拾元者:香港广东联谊总会(港币二、〇〇〇元折合)乐助新台币叁仟肆佰壹拾元者:陈德才先生(港币一、〇〇〇元折合)乐助新台币叁仟元者:美国昭伦总公所乐助新台币贰仟元者:香港邬欣余舞蹈学院乐助新台币玖佰元者:余文劲先生合计壹佰零伍万肆仟零伍元正二、乐助第三次
-
泽先生乐助新台币三五一元者 张操正先生(港币一〇〇元折合)以上合计新台币贰万肆仟零伍拾壹元整三、乐助广东文献部份乐助新台币三、六〇〇元者 杨继盛先生乐助新台币三、六〇〇元者 苗栗广东同鄕会以上合计新台币柒仟贰佰元整附注:一、各种外币折合新台币,均以收入时银行结汇水单为准。二、本征信录所有乐助者资料,系以民国八十四一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底止将乐助款项,交台北巿广东同鄕会并已给据者为准,而本会尙未收到乐助款者,均未编列,俟乐助款收到后,再列入下次征信。三
-
-
-
及相关在台乡亲有关之权利及规定,并请代为转致。并当时也曾邀请孔先生能参与本次理监事会议,惜孔先生巳订于本月十五日离台返乡,殊失交臂,深为可惜。二、总干事报告:1、本届同乡会理监事任期将于本年底届满,对下届改选之提名,原则上仍以现任之理监事为主,并请与会理监事多予提名增加人选,俾能塡补新血,充实本会动能,如有提名,请通知本会以便汇整选举资料。2、本年度续汇入之会费及赞助款报告如后:赞助款贰万元:陆仁可。壹万元:朱斗文、高国强。伍仟元:钱元龙。贰仟元:钱织云
-
本会90年3月起已收入常年费用理监事补助款明细:翁新瑜90年3月至91年2月全年计新台币六〇〇〇元童祖文90年3月至6月计四个月新台币八〇〇〇元吴详平90年3月至91年2月全年计新台币六〇〇〇元王永雨90年3月至12月计十个月新台币五〇〇〇元李丕演90年3月至6月计四个月新台币四〇〇〇元黄良伟90年3月至8月计六个月新台币三〇〇〇元陈庆衍90年3月至8月计六个月新台币三〇〇〇元童泽辉90年3月至8月计六个月新台币三〇〇〇元吴品华90年3月至6月计四个月
-
陳恩典 理事長 88.年7.—10.月 八、〇〇〇元陳煥生 常務理事 88.年7.—89.2.月 八、〇〇〇元葉敬賢 理事 88.年7.—89.2.月 四、〇〇〇元張宗明 理事 88.年7.—89.2.月 四、〇〇〇元陳慶衍 理事 88.年7.—89.2.月 四、〇〇〇元洪紹堡 理事 88.年7.—9.月 一、五〇〇元吳品華 理事 88.年7.—9.月 一、五〇〇元吳詳平 理事 88.年7.—9.月 一、五〇〇元葉君瑞 監事 88.年7.、8.月 一、〇〇〇元康奇 監事 88.年7.、8.月 一、〇〇〇元李丕演 副理事長 88.年7.月 一、〇〇〇元合計:新台幣三五、五〇〇元
-
陈恩典理事长 88年7月至89年2月 乐捐新台币 一六、〇〇〇元李丕演副理事长 88年7月至12月 乐捐新台币 六、〇〇〇元陈焕生常务理事 88年7月至89年2月 乐捐新台币 八、〇〇〇元童祖文常务理事 88年7月至12月 乐捐新台币 六、〇〇〇元陈守诚常务监事 88年7月至11月 乐捐新台币 五、〇〇〇元王永雨理事 88年7月至89年2月 乐捐新台币 四、〇〇〇元张宗明理事 88年7月至89年2月 乐捐新台币 四、〇〇〇元叶敬贤监事 88年7月至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