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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教育部为补助海外回台升学清寒侨生生活,使学生安心向学,如期完成学业,而发给侨生之公费待遇。包括主副食费、书籍费及服装费等三项,今年八月一日起施行,请侨生注意。侨委会表示,今年回台升学侨生,在台办妥居留手续,且确实清寒,生活困窘,品行端正者,始得申请清寒侨生公费待遇;其名额依下列原则办理。一、越南、高棉、寮国、缅甸、印尼、马拉加西、帝汶、泰北(清莱、清迈二省)等八个特殊地区清寒侨生,其核准名额,以各校各该地区侨主人数总额之百分之八十为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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