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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鄕会章程修正条文(第三十一条)

    来源期刊:《同安》 第71期  出版时间:2000-04-01
    关键字: 同乡会章程 修正条文 第三十一条 职权修订 编辑委员会 财务组 咨译委员会

    修订条文第一次修正:七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七十四年三月二日第三次修正:七十五年三月二日第四次修正:七十九年二月三日第五次修正: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六次修正: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七次修正:八十六年二月十六日第八次修正:八十九年二月十二日第三十一条:本会各组暨各委员会之职权如左:一、总务组:掌理组织、印信、出纳、会计、文书、人事、庶务、及不属各组之事项。二、财务组:掌理经费预算、决算之编拟、会费之收集、收支赈项之登记、现金票据之保管事项。三、福利组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安縣同鄉會章程

    来源期刊:《同安》 第58期  出版时间:1997-01-01
    关键字: 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章程 修正条文 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

    修订条文第一次修正:七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七十四年三月二日第三次修正:七十五年三月二日第四次修正:七十九年二月三日第五次修正: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六次修正: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七次修正:八十六年二月十六日第一章 总则修正条文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章程依据人民团体法之规定订定之。第三条:本会以联络同乡感情、团结同乡力量、发挥互助合作精神、共谋全体会员福利,并促进海内外同乡协助政府推行国策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安縣同鄉會章程(草案)七十九年

    来源期刊:《同安》 第30期  出版时间:1990-01-01
    关键字: 章程修订 修正日期 修正后条文 总则任务 会员组织 经费附则

    第一次修正:七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七十四年三月二日第三次修正:七十五年三月二日第四次修正:七十九年二月三日第一章 总则修正条文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鄕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依据动员勘乱时期人民团体法订定本章程。第三条:本会以联络同鄕情感、团结同鄕力量、发挥互助合作精神、共谋全体会员福利,幷促进海内外同鄕协助政府推行国策,建设家鄕为宗旨。第四条: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会址设于台北市。第二章 任务第五条:本会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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