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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六百万张(一千八百万圆)。其他一角、五分的白铜货币(硬币),各为一亿个,一分、五厘的靑铜货币(硬币),各为二亿个。上记四种补助货币(硬币)总计为一千八百万元,约和五角纸币(五角券)总金额相等。三、发行银行(伪满洲中央银行)为了币制的统一,发行银行也有统一的必要。于伪「货币法」第一条内规定,货币制造及发行权,属于伪满政府,其实行属于伪「满洲中央银行」。伪货币法公布的同日,即民国二十一年六月十一日以伪敎令第二十五号及第二十六号,公布伪「满洲中央银行法」及伪「满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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