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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台北市福建長汀同鄉會章程

    来源期刊:《長汀會訊》 第18期  出版时间:1998-02-01
    关键字: 长汀章程 会址会旨 会籍会员管理 会讯会务 职权义务 会费

    事项。㈢会讯之发行、鄕土文献之出版事项。㈣会员婚丧喜庆之协助办理事项。㈤会员子女就读大专院校之奖助事项。㈥会员彩乐福利之举办。㈦其他属于同鄕会联谊之应办事项。第三章 会员第五条 凡设籍台北市内之长汀县籍同鄕年满廿岁以上,愿遵守本会会章者,均得申请加入为本会会员。第六条 同鄕入会须塡具入会申请书,经理、监事联席会议之审査通过,缴纳入会费后,得为本会会员,并发给会员证书。第七条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为本会会员:㈠有背叛中华民国之言行者。㈡有犯罪判刑及褫夺公权者

  • 文章台北市福建連城同鄉會章程

    来源期刊:《連聲》 第1期  出版时间:1981-02-01
    关键字: 连城乡会章程 会名会址 会务工作 公益事业 会员管理 大会职权 会费

    家属入会者,每人每年仅常年会费新台币伍拾元。三、同鄕自由乐捐。第廿三条:本会预决算及年度工作计划,须经会员大会之决议。第廿四条:本会经费收支,每届年终,由理事会造具总报告表,送监事会审査后,提会员大会通过之。第七章 附则第廿五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并呈报主管机关备案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 文章兩年來會務之探討

    来源期刊:《長汀會訊》 第7期  作者:錦川  出版时间:1987-01-01
    关键字: 两年会论 基础增善 政安民定 会员增收 活动联排 会费

    同鄕會之成立,是一羣緬懷出生地鄕土文化的同鄕,依照人民團體組織法,擬定章程,逕向主管機關聲請登記後,取得合法地位的社團法人,其主要宗旨:厥爲敦睦鄕親、互助合作、扶危濟傾、奬掖後進、從事社會慈善與救濟事業之活動爲其主要標竿。換言之,他的作爲,會員每一份子,無不出錢出力,創辦公益,促進羣體和諧與團結爲其終極目標,在社會上扮演了重要角色。不遺餘力地推展會務,是爲了全體會員過着安和樂利的生活,同享鄕情的溫暖。就以都市而言,每一社團,對於公益,各顯所能,大放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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