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玮琴、周桂凤、卢瑞芬、司徒罩、关晓萍、E.新闻组:谭葆信、关永铭、F.摸彩组:司徒坚、周名扬、谭明达、关景廉、张伟权、司徒罩、简康强、G.摄影组:司徒捷、梁国华、H.接待组:谭葆印、邓合华、关梓煜、黄瑞棠、黄和润、黄达信、I.司仪:邓和华。▲本会九十五年度子女奖(助)学金之申请已于十一月三十日截止,计有学生冯怡姗、张天健、张诗平、胡振豪、李仁灏、谭国基、冯诠琪等正审查中。▲本会为增进乡谊特于九十五年开始举办会员庆生会,每月举行一次,(第六届第三次会员大会暨
八十五年三月卅日本会八十五年度第一学期奖助学会,凡会员子女符合奖助办法者,即日起至四月卅日止,向本会申请,逾期不予补办。
公告申请奖助学金。本会自即日起至二月二十八日止受理同乡会员子女申请奖助学金。凡会员直系亲属八十六年度上学期在学成绩(含学业及操行)合于本会奖助标准者请于上开期间内来会申请特此公告。洽询电话:(〇二)二三〇三五四六〇 二三〇五二二九三理事长王友涛
六十年八月廿二日第一次委员会议通过六十二年三月八日第五次委员会议修正六十五年十一月廿三日第八次委员会议修正一、南京同鄕会为奖励会员子女品学俱优、努力向学家境淸寒之学生,完成大专敎育起见,特订本奖励学金办法:二、凡本会会员子女就读国内各公私立大专院校之学生,家境淸寒,操行成绩在乙等以上,学业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而未享受公费及未领取其他奖学金者,均得申请本奖助学金。三、本奖助学金金额暂订如下:1.申请人其操行成绩列为甲等、学业成绩总平均分在九十以上者每学期
本刊讯)台北市广东同乡会依据一〇五年七月廿日第十五届第四次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修订本会会员子女奖(助)学金发给办法乙种,并于今(105)年十一月十六日起开始申请。本会为奖励会员子女,嘉惠更多粤籍子弟;在台各大专院校及硕、博士研究班肄业之学生,敦品励学,力求上进,特订定本办法;本会每年发给奖(助)学金一次,申请日期:自每年十一月十六日开始,至十二月卅一日止,逾期恕不受理。(详细办法请见第四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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