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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我在云南,与白族同胞共渡了喜庆的火把节。火把节在史籍中称为星回节。太平广记引玉溪编事称:「南诏以十二月十六日谓之星回节」。原来,白族无文字,习用汉字记白语音。白语称木柴为「希」或「薪」,称火为「回」。所以「星回」即「火把」意。但是并非十二月十六日,而是阴历六月的廿四或廿五日。明胡蔚本南诏野史云:「罗阁乃预建松明大楼祀祖于上,使人谕五诏曰:『六月廿四乃星回节,当祭祖,不赴者罪』」。明谢肇制滇略云:「阿南(南诏酋长夫人)引刀出,令火炽,焚夫衣,引刀
农历六月二十四日,是云南的火把节。由来是这样:在大理国的前身南诏未统一前,以大理为中心的广大区域,共分六诏:即蒙隽、浪穹诏、越析诏、邓睒诏、施浪诏、蒙舍诏。就中以南诏前身蒙舍诏最强。其欲并各诏于一统,乃在大理东面凤仪建「松明楼」;楼成,约各诏首领会盟,各首领在其威迫下前往。蒙隽诏王妃慈善公主(又称铁钏公主、阿盖公主),聪慧美丽,预知蒙舍诏首领深谋阴险,会盟非善意;又迫于情势,乃将腕上铁钏取下,套於夫手而去。六月二十四日晚宴,「松明楼」火起,赴盟者全葬火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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