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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察哈尔省同乡会代辧丁寿昌先生奖学金第 年度申请表

    来源期刊:《察哈爾省文獻》 第12期  出版时间:1983-02-01
    关键字: 奖学金 申请 丁寿昌

  • 文章丁寿昌先生遗嘱

    来源期刊:《察哈爾省文獻》 第5期  出版时间:1979-07-01
    关键字: 丁寿昌 遗嘱 临时奖学金

    存款全部负责面交彼等子孙读书之用平日存书望将经史曁法律等书赠送省立板桥高级中学图书馆嘉惠学子至于公保受益人为余弟子姜式西同学逢节祭祀不可或缺余宿舍所有什物除赠送板中书籍外悉请余同事好友姜啸秋先生徐永臧先生全权处理余此份遗嘱请复印后正本存入中央银行并将复印本分别送存各见证人与察哈尔同鄕会徐永臧承命代记立遗嘱人 丁寿昌 姜啸秋见证人 汤锡珩 李元烈余之永久通信处 李宝堃平绥路怀来县北郭家庄东街中华民国六十五年六月十日

  • 文章丁故壽昌先生治喪會結束會議

    来源期刊:《察哈爾省文獻》 第5期  出版时间:1979-07-01
    关键字: 丁寿昌 治丧委员会 遗产统计

    时间:66、1、7下午三时地点:省立板桥高中校长室出席人:张季春 罗首庶 姜啸秋 朱丕生 汤锡珩 徐永臧 周森荣 李元烈主席:罗首庶 纪录:周森荣主席报告:(略)徐总干事报告:丁故寿昌先生之遗产计:一、存款1.房屋售款:三九〇,〇〇〇元2.邮局存款:四,〇〇〇元3.现金:二,〇〇〇元4.放款:四〇,〇〇〇元5.奠仪:三,九〇〇元小计四十三万九千九百元。二、存货1.黄金实重二两六钱六分五厘作价:一七,〇五六元2.国建股票二千股,每股一十元六角五分,计二一

  • 文章察哈尔省同乡会代办丁寿昌先生奖学金简则

    来源期刊:《察哈爾省文獻》 第6期  出版时间:1980-02-01
    关键字: 奖学金 申请 察哈尔省同乡会 丁寿昌

    丁寿昌先生系怀来县城北郭家庄人,少时家寒,勤敏向学。先后毕业于天津师范学校,北平朝阳大学。历任军法官,律师等职。卅八年来台,任敎于板桥中学。五十九年退休,六十五年罹病,遗嘱以平生积蓄新台币三十二万贰仟零贰拾元交由本会代为保管,并存入台湾银行,利息充作奖学金之用,并以所藏图书悉数赠予板中图书馆。玆订立奖学金简则:一、奖助范围及金额:⑴大学生,公立学校二名,私立学校二名,共四名,每学年每名新台币三仟元正。⑵专科生,公立学校二名,私立学校二名,共四名,每学年

  • 文章丁故壽昌治喪委員會籌備會

    来源期刊:《察哈爾省文獻》 第5期  出版时间:1979-07-01
    关键字: 丁寿昌 治丧委员会 讨论事项

    时间:六十五年七月四日上午九时。地点:校史室。出席人员:谷凤翔、徐永盛、姜啸秋、朱丕生、李元烈、廖湘鸿、汤锡珩、高震、周森荣、李宝堃、张季春(因公由朱丕生代表出席)主席:罗首庶(徐永藏代) 纪录:周森荣甲、主席报告:罗校长有气喘宿疾,今天气候转变,极不舒适,特嘱本人向各位致意。1 向丁故寿昌先生默念致哀。2 报告丁先生治疗与逝世之经过。七月一日晨三时五十分与世长辞3 丁先生生前于六月十日口授遗嘱由本人笔记,有姜啸秋、李元烈、李宝堃、汤锡珩四位先生在场证明

  • 文章察哈尔省同乡会代辧丁寿昌先生奖学金第 年度申请表

    来源期刊:《察哈爾省文獻》 第5期  出版时间:1979-07-01
    关键字: 察哈尔省同乡会 丁寿昌奖学金 申请表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文章察哈尔省同乡会代辧丁寿昌先生奖学金简则

    来源期刊:《察哈爾省文獻》 第5期  出版时间:1979-07-01
    关键字: 察哈尔省同乡会 丁寿昌奖学金 奖助范围 申请条件

    丁寿昌先生系怀来县城北郭家庄人,少时家寒,勤敏向学。先后毕业于天津师范学校,北平朝阳大学。历任军法官,律师等职。卅八年来台,任敎于板桥中学。五十九年退休,六十五年罹病,遗嘱以平生积蓄新台币三十二万贰仟零贰拾元交由本会代为保管,并存入台湾银行,利息充作奖学金之用,并以所藏图书悉数赠予板中图书馆。玆订立奖学金简则:一、奖助范围及金额:⑴大学生,公立学校二名,私立学校二名,共四名,每学年每名新台币三仟元正。⑵专科生,公立学校二名,私立学校二名,共四名,每学年

  • 文章同鄕會公函

    来源期刊:《察哈爾省文獻》 第5期  出版时间:1979-07-01
    关键字: 察哈尔同乡会 会务经费 察哈尔文献刊费 丁寿昌奖学金

    余元,由同鄕会函请各同鄕一本爱护「文献」之热忱,尽量乐捐,以便淸偿债务。希望各同鄕慷慨解囊,共襄盛举,使察哈尔省文献继续出刊。⑶自本年六月份起,察哈尔省文献杂志每年可得自「赵文蔚同鄕遗族基金」之全部利息新台币二万余元充作印刷费之用。每期书款如诸同鄕均能寄囘文献社,则今后文献社不会再有欠债情事发生。⑷本会会务经费,察哈尔文献刊费,及丁寿昌奖学金等三笔款项以专款专用,各自独立保管为原则,并设义务会计一人综理其事。又三年前同鄕所捐之同鄕会会务经费,尙可维持五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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