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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气、气韵,如果一件艺术作品,看不出神韵,也就不足欣赏了。南齐谢赫:《古画品录》提出画有「六法」首先便是气韵生动列为第一,二是骨法用笔,三是应物象形,四是随类赋彩,五是经营位置,六是传移模写。」[3]顾恺之的传神论,演绎到谢赫把传神发展为气韵。唐代张彦远更进一步说明「形似」与「气韵」的对立,认为作画着眼点是「气韵」,如果「气韵」表达出来了,「形似」自然就在其中了,若是只有「形似」缺乏「气韵」就不能称为艺术。肆、骨法用笔与应物象形求得气韵生动,首要是用笔挥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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