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以示对其父亲的怀念。到了唐代,避讳更加严苛。「唐律疏议」规定:臣民们故意直呼皇帝的名字,就是犯了「十恶」之一的「大不敬」罪。唐朝皇家姓李,如果吃「鲤鱼」,说成「吃鲤」,与「吃李」同音,等同对皇家大大的「不敬」,于是下令禁止捕「鲤」,并将鲤鱼改称为「赤鲟公」。为避唐高祖李渊名讳,竟将晋朝桃花源记作者陶渊明,改名为「陶泉明」。哲学家李翶所写「平赋书」中,有「为政理人」之句,很多人不太了解「理人」之义,原来「理人」就是「治民」为免触犯唐太宗李世「民」及唐高宗李「治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29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