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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小月为二十九。会,在城鎭或村庄,每年定期一至四次不等。二、集,为时一天;会,一至三天或十天。三、集,为买卖交易而设;会,大多为祀神而设,所谓庙会,会场有演地方戏,扮社[1]等民间艺术活动,而集场则无。四、赶集的人,多为买卖交易者、壮年人多;赶会的人,多为逛会看热閙的人,男女老幼都有,赶会的人比赶集的人多。五、赶集的人,「日中为市,交易而退。」赶会的人,常流连至日夕始散。故乡的集场霑化依县志「附集市会场」以同集期日者分组书列于后:一、逢「三八」日集期者
运往济南、济宁等大都市。因泗水面粉品优质细,故售价颇高,但自有机器制造面粉后,已趋没落。村民冬季农暇,每以绿豆与高梁,磨浆制成粉皮、粉条,或以黄豆打油,并收购北面农村所产之花生搾油,除供应市集外,并行销外埠。赶集为本地平日盛事,五日一集,每月逢二、七为集市之日。(初二、十二、廿二、初七、十七、廿七)市集供应所有农作物、牲畜及各种类物品,其中猪有猪市,牛有牛市,羊、鸡、粮食等亦各有其市,而南北杂货,日常用品更不虞匮乏。集市之日,周围数十里之民众,或买或卖,或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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