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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礼女子出嫁,『必使勿返』,诸侯之国犹然,百姓自无论矣。虽犯七出之条,有死而已。以现代眼光衡量之,则有乖于人道。川俗所谓做后家,是婆家无理虐待媳妇至不能忍受,而出诸跳水、悬梁、呑金、服毒、刎颈之途,娘家族人出面干预其事,作为报复,泄愤之擧。其所以能构成事实者,多半是男方略有资产,又族小势单,女方则族大人多,穷极无聊,凡事兴风作浪,在两方面环境与情势配合之下,做后家之事便会出现。儿时在家鄕,曾眼见此事。有孙家娶刘家女为媳,结婚已经三年以上,传说婆婆老瞧儿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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