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主题分类

搜索历史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经费附则共返回3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安縣同鄉會章程(草案)七十九年

    来源期刊:《同安》 第30期  出版时间:1990-01-01
    关键字: 章程修订 修正日期 修正后条文 总则任务 会员组织 经费附则

    (六)自由乐捐。前项所指事业费之募集,须经本会理监事联席会议决议确定其用途,始得进行。第三十四条:本会经费收支应于每年年终由理事会造具决算送监事会审查后提向会员大会通过之。第三十五条:本会组织如解散后,其賸余财产不以任何方式归属任何个人或私人企业,应专款储备,留续办理同鄕福利事业之用。第三十六条:本会会计年度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止。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本会办事细则,由理监事联席会议订定之。第三十八条:本章程未规定事项,悉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第三

  • 文章臺北市福建長汀同鄉會章程草案

    来源期刊:《長汀會訊》 第1期  出版时间:1981-02-01
    关键字: 总则任务 会员制度 权利义务 组织职权 会议召开 经费来源 附则

    理事长进行本会之会务。第六章 会议第廿四条:会员大会每年擧行一次,如理事会认为必要或经会员三分之一以上书面请求时,均得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第廿五条:常务理事会每月得开会一次,理事及监事联席会每两个月应开会一次,如理事长或常务理监事认有必要时,得召开理监事联席临时会议。除监事会由常务监事担任主席外,均以理事长为主席,理事长缺席时,由常务理事互推一人担任之。第七章 经费第廿六条:本会经费来源:㈠会员入会新台币贰百元,于入会时缴纳之。㈡会员常年会费新台币五〇元,召开会员大会

  • 文章台北市福建省同安縣同鄉會章程

    来源期刊:《同安》 第23期  出版时间:1988-05-01
    关键字: 章程总则 同乡会任务 会员资格 权利义务 理监事会组织 会议安排 经费来源 附则

    及退会。第二十三条:本会常务理事会之职权如左:㈠执行理事会决议案。㈡处理理事会重要事项。第二十四条:本会理事长之职权如左:㈠主持日常会务。㈡对外代表本会。㈢召开理事会议,及常务理事会议。㈣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开会时为主席。㈤指挥监督理事会工作人员。第二十五条:本会监事会之职权如左:㈠审查本会各种会务之进行槪况。㈡稽核本会经费收支,及其他有关财务事项。㈢审查本会决算。㈣调查及处理有关纪律事项。㈤保管本会基金。㈥其他有关监察事项。第二十六条:本会各组曁各委员会之

共3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