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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九〇元二、支出㈠付六十七年上期奖学金九、九〇〇元分列如下:唐志明同鄕一、五〇〇元 赵永萱同鄕 一、五〇〇元赵永椿同鄕一、五〇〇元 赵永中同鄕一、五〇〇元李筱玫同鄕 八〇〇元 刘秀堙同乡 八〇〇元颜复兴同鄕 三〇〇元 刘仁俊同鄕 三〇〇元袁丽霞同鄕 三〇〇元 雷志强同鄕 三〇〇元雷丽苹同鄕三〇〇元 李龙芳同鄕(助学)八〇〇元㈡付六十七年上期奖学金汇费六四元以上支出共计九、九六四元三、收支两抵结存六九、六三六、九〇元。丙、基金一、收入
三〇〇元温怀智同鄕 三〇〇元袁丽霞同鄕 三〇〇元雷丽苹同鄕 三〇〇元㈡付六十七年下期奖学金汇费四八元以上支出共计七、四四八元。三、收支两抵结存七六、六八八、九〇元。乙、基金一、收入㈠上期结存二〇七、〇〇七、四〇元。㈡利息收入一八、六四九、〇〇元。⑴基金二十万元自六十七年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计六个月,按月息一分五厘计算,计利息一八、〇〇〇元。⑵邮局存款六十七年下期利息六四九元。以上收入共计二二五、六五六、四〇元。二、支出㈠「江津」第廿二期印刷费
计:唐志明同鄕一、〇〇〇元。熊天南同鄕八〇〇元。颜复华同鄕三〇〇元。陈英明同鄕三〇〇元。陈蜀治同鄕三〇〇元。刘仁伟同鄕三〇〇元。刘秀堙同鄕三〇〇元。㈡付六十四年上期奖学金汇费四二元。以上支出共计三、三四二元。三、收支两抵结存四七、〇二九·九〇元。丙、基金收支一、收入:㈠上期结存一〇一、九二九·四〇元。㈡六十四年年会费一、九二〇元。(陈金福、马敬常、成必先等鄕长经手)。㈢利息收入九、〇七〇元。1.基金一十万元、自六十三年十二月廿六日起至六十四年六月廿五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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