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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强制依法使用」。「前项私有荒地,逾期不使用者;该管市县政府得照申报地价收买之」。全国土地买卖移转登记,既经政府主管机关经手,则私有土地资料,尽掌握于政府手中,当可依本条之规定,依法限制使用。如此则殷商富户,购买土地,必须限期使用,不能任其空荒,待价而沽,坐享暴利,则土地投机之风,当可制止。㈢实现「均富」社会:⑴完成 国父「平均地权土地制度」之遗敎,认眞实行总统 蒋公「土地国有而民用」之遗训,则全国「土地之岁收,地价之增益,公地之生产,山林、川泽之息,鑛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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