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的地价,应该归之大众,不应该归之私人所有」。(民国十三年讲「民生主义第二讲」中语。)⑽「社会之所以有进化,是由于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相调和,不是由于大多数的经济利益有冲突。社会上大多数经济利益相调和,就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大多数人有利益,社会才有进步」。(民国十三年讲「民生主义第一讲」中语。)二、实施效益:㈠国家财税增收:⑴实行「土地公卖公买制度」后,全国土地之买卖移转登记,均经由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所有私有土地买卖价値,双方不能暱报、短报、缓报、或不报,政府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41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