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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九年(四)六月十六日 蒋兼主席以四川省银行负有代理省金库及调节地方金融辅助发展地方经济之重责,自应增厚资力,调整人事,切实与全省人民及全国金融界通力各作,始可达成使命。月前莅蓉,曾召集有关方面,再三商讨,决定将该行股本,由财政部及地方分别增加。其内部人事,亦酌加调整。上项调整命令,业者核定,由省府分别遵办。原令内容如次:㈠委派潘昌猷、郭松年、梁颕文、甘绩铺、稽祖佑、邓华民、李心怡、戴经尘,康心如、胡光杰、向传义、石体元、刘光烈、张树猷、王锡祺
一七、一五五、四四八元。此因战时物价逐涨,法币贬値之故。收入中以课税收入为多,占一千七百万中之八百五十万元,为全部收入之一半。支出中以经济及建设支出为多,经临合计三百二十余万,约占总支出五分之一。敎育及文化支出,经临合计二百一十万,约占总支出八分之一。金融机构方面,以本县为川南重镇,故银行钱庄来此营运者甚多。抗战以前即在此设立分支行者,有中国、川盐、聚兴诚、四川省银行、中国农民及美丰等银行。抗战以后始行设立者,有重庆、川康、中央、和成,大川、光裕、宏文、怡丰
万源、巴中等处所产,顺流以走合川重庆。土布多集中巴中及各鄕鎭,以运重庆转贵州各地。纸有金表纸最著名,用于迷信方面,后经政府课重税以示禁止,遂不及昔日之繁盛。产地分布于大树鄕、景巿鄕、黄庭鄕等地,为农家副业,销行于豫陕甘新靑各地,每年约四五十万箱。经营此种金表纸业者,亦经营棉花,将陕鄂棉运入,换取金表纸运出,故有「花表行」之组织。与商业有关之金融业,抗战期中,有中国农民银行、四川省银行、县银行、重庆银行、川康平民商业银行、美丰银行、同心银行、永利银行、四川农工
低于广汉之八千余万元。民国三十二年本县田赋征实征借共为二五三、六四八市石,高于全区各县。三十三年增为三二二、一〇六市石,仍高于全区各县,可见本县战时负担之沉重。太县金融机构,自民国二十五年起,先后开设共八家,美丰银行设立于二十五年,四川省银行设立于二十六年,中央银行设立于二十七年,交通银行,川康平民商业银行,四川省合作金库,设立于二十八年,重庆银行设立于三十年,中国农民银行设立于三十一年,县银行设立于三十二年。抗战胜利后业务淸减,各行大多撤离。
银行总经理寗芷邨为新总经理,于本日开始营业。(重庆平民银行创立于民国十七年十月,川康殖业银行创立于十八年五月,四川商业银行创立于二十一年十月)九月二十四日 四川省贸易局本日在重庆成立,叶元龙任局长、何北衡、吴晋航任副局长。本局由重庆行营与四川省政府合组而成,以统制非常时期全川贸易幷扶助其发展为目的。四川省贸易局组织章程如次:第一条: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四川省政府,为统制非常时期全川贸易,幷扶助其发展起见,特设四川省贸易局。(以下简称贸易局)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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