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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古蹟對國人來說,就等於國寶一樣的重要,博物館、故宮,甚至於其他古廟,在今日都已成爲國人前往休憩、旅遊之處所。在日本與韓國,古蹟與古物一樣,乃依其歷史與藝術的重要性,分爲「國寶」、「重要文化財」、「文化財」三級。我國對古蹟的看法,不同於其他文物,所以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上,對古蹟的定義非常籠統,「指古建築物、遺址及其他文化遺蹟。」對古蹟的指定,則說:「依其歷史文化價値,區分爲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三種。」這種分級法在精神上大體是正確的。凡是一個古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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