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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语:「中华民国宪法论」一书,系本社社务委员,王钧章敎授,穷三年之时光而撰成。王委员先后以工读完成中兴大学法律系曁中国文化学院硏究所学业,并利用暑假进修获得师范大学硏究所四十个敎育学分。劬学精进,励志可尙。渠历职中央硏究院、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五十九年冬,毅然放弃国科会优厚之薪给,调服国立中央图书馆,主管法律图书部。潜心硏习,寝馈其间。并兼中国宪法学会宪法硏究委员会委员,资料组主任。公余之暇,讲学上庠。历任台北市立女师专、北商专、德明商专、实践家专
憲法,是保障人民的權利,分配國家的權力,以調和自由與統治的根本大法。因爲如此,憲法已不僅爲學者、專家所應精心鑽硏,而並爲一般公敎人員,乃至全國國民允宜熟習。德國威瑪憲法第一四八條第二項規定:「學生於其就學義務完畢時,各予憲法一册」。美國的若干州,重視憲法,更認定背誦憲法條文爲取得公民資格條件之一,憲法與國民關係之密切,與夫民主先進國家,尊重憲法的程度,於此可以槪見矣。我國自憲法頒行,卽因**全面叛亂,大陸淪陷,政府播遷來台,三十年來,國家實處於空前未有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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