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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言论自由都受到保障,但新闻局长苏俊宾却又称公务员的言论是不是造成机关或政府形象的困扰,应依公务人员惩戒法与考绩法相关规定来界定,并依此追究郭冠英之言论责任。郭冠英以「范兰钦」笔名所撰之文章,纵使言词过当,但他所撰文章与其公务员之身分无关,也非利用职务发表辱台言论,倒是陈水扁总统任内指「中华民国是啥米碗糕」,李登辉说「中华民国已不存在」,都与其身分与职务有关,如若郭冠英须为受处分,难道李与扁就不必吗?而如若李与扁不检的言行都被视为是个人的言论自由,那郭冠英何以
郭冠英是我的老朋友,郭冠英是旗织鲜明的统派,郭冠英反台独,郭冠英用很多不同的笔名写文章讽剌国民党、嘲笑民进党。在新闻局郭是特立独行的异类,所以没有长官喜欢他,所以一直升不了官。郭中、英文俱佳,派到加拿大做小主管虽然令人意外,但朋友们却认为千里马终于踫到伯乐了,都为他高兴!管碧玲暴料郭冠英就是「范兰钦」掀起轩然大波,朝野蓝绿,同声谴责:什么「撕裂族群」、「看不起台湾人」、「破坏团结」一大堆莫须有的罪名,没出息的国民党也不问情由地把郭召回,移送公惩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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