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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的研究,只是觉得表面上听起来要制造「即时讯问」的假象似乎也不一定需要参照美国治安法官的权责而已。他山之石可以攻错我们从近邻日本,其法务相小川敏夫,今年三月二十九日宣布,分别在东京、广岛和福冈对三名死囚执行枪决,这是民主党执政以来第一次执行死刑,第一次是在前年七月,千叶景子法务相任内,根据日本共同社的报导,小川法务相在记者会上明言「刑罚权在国民手上,反映民意的审判员制度也支持死刑,法律规定法务相有责任执行死刑。」这是多么义正词严的陈述,远比我们国内某部
犹记得去年法部长陈定南先生呼吁废除死刑,这是何等大事,尤其时下社会乱象沸腾,此时此地是否适合讨论,国内法政专家及社会贤达似无反应,使我一介小民忧心忡忡,不知治安改善,何日才能拨云见日。近数年来治安恶劣之状况每况愈下,无以复加,大小刑案累积如山,令人一日数惊,被伤害的百姓与财物,难以统计。先撇开较小的刑案,诸如:偷窃、诈财、伪造仿冒、酒醉驾车肇事、偷运贩卖、吸(吞)毒、纵火、性侵害、妨害公务等等,不计其数,暂不加评论。但重大的刑案,诸如:绑票杀人、抢劫杀人
凶嫌曾文钦将国小十岁方童割喉杀死,其杀人动机,仅为想吃牢饭,被警逮捕时,并说「杀一、二个人,不会判死刑」,丧心病狂,激起社会共愤,遂有一万八千网友连署要求迅速执行已定谳死刑犯,遏止残暴风气。法务部曾部长在立委质询表示,执行死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审核小组通过,立即枪决,废死联盟则举军法错判江国庆冤死之例,认司法难免亦有错误判死,人死不能复生,应废死保障人权,各有立场与坚持。马总统为向世人宣示保障人权决心,于二〇〇九年批准「人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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