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党人林爽文起事,台湾知府孙景燧遇害,乃摄府篆。任上,他身先士卒,运筹帷幄,带领军民数战数捷。乾隆五十三年,杨廷理了解蛤仔难地方情形:地区广袤,土壤肥沃,民「番」信服吴沙,较为容易治理,于是多次写信给福建巡抚徐嗣曾,建议开兰。但徐均以「经费无出,且系界外,恐肇番衅」为由,拒绝向朝廷汇报廷理的主张。杨廷理的开兰主张受到冷落。台湾平,杨廷理于五十六年(一七九一年)升分巡台湾道,加按察使衔。六十年,其以在侯官任内亏帑褫职,谪戍新疆伊犁。嘉庆八年(一八〇三年),赦还。十一年
与大三貂港口汛的汛塘路,沿鸡母岭东南行至丹里打铁寮、澳底,再沿海岸至新社过溪岭抵头围。谢金銮在《蛤仔难纪略》中记述杨太守纪程:蛇仔形二十里至牡丹,又二十里至丹里,又十里至三貂社,亦可住宿。三貂五里,所指的正是这条路线;也与谢在同文中「宣抚」篇提及杨廷理第一次入兰:「(嘉庆十二年)秋九月九日丁未,太守坐笋舆自艋舺行,是日行六十里,宿蛇仔形。明日又行五十里,宿三貂社」所记载的里程相吻合。另外「番市志」所载「新路:三貂岭至三貂社」,也可以得到印证。此路正好在
侯官县令升理台湾南路理番同知,九月任台湾海防同知,十一月即发生林爽文起事之变,「陋规」停止实行,杨廷理所收受的陋规属于集体贪污,但只有番银一千四百余元,不及总兵柴大纪在任内所收受此项番银一万六千七百二十元的十分之一。据查,收受陋规由来已久,当初曾经过闽浙总督等「上级」批准,此事在当时腐败的台湾官场中。本来算不上什么贪污舞弊的大案,但是林爽文事变引起了朝廷的隐忧,正如乾隆在一道上谕中所觉察和承认的那样:「林爽文等滋事不法,实地方官养痈贻患,酝成事端……地方官
作者:陳進傳,國立宜蘭技術學院人文醫科學教育中心教授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107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