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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二日(上下古今)版刊载「阎锡山在克难坡」一文,作者余文先生对中华民国在抗日战争期间,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阎锡山先生克难奋斗坚决抗战的情形,析叙綦详,绝大部分都很切合事实,殊深敬佩。笔者当年曾在克难坡工作,愿对文中少许细节加以补述厘清,并对文中未提及的阎锡山在克难坡的诸多措施,提出一些补充,藉供参考。余文数处提及吉县西北的「南陂村」,按辞源「陂」音碑、音坡、音皮,通常指蓄水之处及山旁不平之地。吉县西近黄河山上,有一南村,居民数十户,村西六、七里为南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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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多快就修多快,力争早日建成通车。广西最近几年立足本地,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搞农业综合开发,采取重点工程向贫困地区转移,就地扶贫,大石山区贫困户异地安置开发等方式,引导老、少、边、山、穷地区的贫困群众立足农业扶贫、依靠农业脱贫,使扶贫开发工作出现了新局面。通过实地考察,朱镕基肯定了他们扶贫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以及上述作法。并强调指出,今后,国家还要采取一些措施,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逐步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倾斜,制定一些有利于发挥中西部贫困地区资源优势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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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为应读者之要求「对能源危机有关交通运输方面应有之措施研究」,内容具体而丰富,确有参考之价値,特此刊载。——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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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灭绝人性,漠视道德措施,二〇一四年及以后如何投票?民进党扬言,九百万劳工对四十万公务员,挑拨离间,擅自制造阶级斗争,实则井水不犯河水,取消月退年终慰问金就可解决劳工问题?又有言慰劳金侵犯劳工权益,此种谬论,应予严正驳斥。政府应照顾劳工,提出办法,剀切说明,消弥纷乱,解决问题,不能随民进党、台联阴谋起舞,一味挨打,应依据事实反击。呈现真象。军公教与劳工成长不同,对国家社会贡献不同,世界没有那个国家,将劳工与军公教划成等号,部会首长待遇,每一劳工都要享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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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贛線上,在今進賢縣屬名鎮的溫家圳,從清末年代,一直到解散,歷時半個世紀,期達六十來年,有一家獨樹一幟,別具一格,專營糕餅點心、銀絲細麵、油鹽雜貨、南北海味的商店,火火熱熱、興隆稱著,顯赫一時,頗有名聲,它就是老字號,名叫「同福齋」。「同福齋」的老板,叫羅老廣,字廣興,生於皇清同治十年(即公元一八六四年),是今豐城市袁渡鎮羅坊村人氏(原屬臨川縣管轄),為學徒出身,他的家,離溫圳雖有撫河:東坦河之隔,但過往甚近,只有十二、三華里許,所以,羅老廣因家中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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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全体军、公、敎人员努力推行下,绩效确属显著。因本县各级人员做事尽职负责,不善宣传,大家只是「埋头苦干」,不求人知,但求无亏我心。可是努力的成果,并没有白费,鄕民对董、黄二公之卓越领导,有口皆碑。三十七年春行政院政务考察团莅县视察,这是中央官员十余年来首次莅临,上下各级人员无不竭诚欢迎。除将施政措施简报外,并请实地察看、访问。中央大员们甚感惊异,想不到光复两年,而在大军云集,军事倥偬之战时形态下,迅速复员,政权及时建立,社会安定,敎育普及,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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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处,负责接运川盐。此一机构组织庞大,耗费极巨。三十一年冬,赵处长因案(措施失当,以致损失盐斤在万担以上。)免职查办,继任者为李熙元氏。李鲁人,黄埔军官学校第六期毕业,由中央党部职员转业盐务者,虽居高位,对盐务则认识不多,惟人尙平稳。适此时财政部划一后方各省盐务机关名称,省级一律称管理局,于是改组为湘南盐务管理局,李任局长,过钟粹为副局长,分处则称分局,此一制度,维持至胜利为止。但管理局自卅三年六月,衡阳会战后,即又迁至乾城所里鎭办公。兹为读者明了湘岸盐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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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余于三十一年秋,自粮食部奉调囘湘任省粮政局局长,甫行抵任,因湘北前线驻军军粮,已仅余数日存量,时湘北大军云集,为敌我前线,省内既鲜存粮可资运济,即少数偏远地区,略有存粮,亦感调度不及,不得已,乃在湘北驻军附近地区,采取下列临时措施,以资因应:⑴指赋借粮。对于粮户应缴三十一年度征收征购之粮,由粮政局出具借据,先行借用,将来于田管处开征后,凭粮政局借据向田管处抵缴应缴之粮。⑵催缴旧欠。对于粮户以前年度所欠缴的征收征购粮食,加以追催,俾裕粮源,尤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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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廣西繼續把收入分配制度作爲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廣西的重要内容,加快分配領域制度改革,在工資分配方面開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如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的進一步推行,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體系建設和工資決定機制改革的積極推進,爲廣大就業人員工資收入的增長提供了有利保障,城鎭單位工資增長呈現與經濟發展水準同步增長的良性發展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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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校风、语文训练、班级代号……等十余项之具体措施,略抒所见,以就正于读者。一、厘订目标六十年十一月二日敎育部令颁「民族精神敎育实施方案」,订有「原则」(略与目标相仿)六条。敎育部核定,于四十一年五月十九日令颁「台湾省各级学校加强民族精神敎育实施纲要」,订有「目标」三项。又六十四年五月六日台湾省敎育厅公布「台湾省加强民族精神敎育实施方案」,订有「目标」三条。以上三项文件涉及「目标」者,计为一百余字至二百余字不等。敎育部于六十五年九月二十日函颁「六十五学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