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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称雄于中国工商界的宁波帮的形成,是与遍布全国各地的宁波同鄕组织的作用分不开的。在此期间,成立于一七九七年的上海四明公所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本世纪三十年代出版的《上海研究资料续集》,在《上海四明公所》一文中指出:「上海四明公所俗称宁波公馆,是居留在上海的宁波人的同鄕会馆。该公所不仅是以一府所组织的会馆的典型。其规模的巨大,势力的旺盛,可说是上海各同鄕会的翘楚。」一、四明公所之创建宁波人在上海谋生创业由来已久,明清时期便有大批宁波人将目光投向
华俄道胜银行买办,翌年又改任荷兰银行买办。虞为荷兰银行扩大钞票的发行量日达九万元以上,在此既获得了巨额手续费,又博取了荷兰银行大班的欢心,还充分利用荷兰银行资金,独资开设了惠通银号。他以历年所得,购进一批房地产。一八九八年,虞洽卿二十三岁时,在四明公所事件中,出人意外地使他成为上海闻人。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早在一七九七年,旅居上海的宁波人就筹资兴建了以「四明公所」为名的会所。位于上海旧法租界以南,内设有丙舍义冢,为宁波同鄕权厝之用,占地约七英亩余。但一八四九年
一度负债累累,全赖荷兰银行与四明银行为之周转。四明公所事件中脱颖而出淸光緖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夏发生了法公董局强占四明公所拆毁冢地围场事件,激起了在沪甬人的公愤。四明公所乃是宁波人组成的一个圑体,其所设之殡馆及义家地,专供在外鄕人死亡后寄柩及暂厝等,宁波人对这地方都有深厚感情。道光 二十九年(一八四九)时,法公董局曾提出要租借基地建筑学校、医院,被公所全体董事坚拒。同治十二年(一八七三)冬,法公董局竟强占公所基地辟筑马路,在沪甫人全力抗争交涉,至次年三月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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