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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此证至今藏有64年之久。良民乎!安居乎!中国人住在自己的家乡为何须领日军「安居证」才能居住?眼前这枚枯黄带血的良民证,向世人有力揭露了日军侵华的罪恶史实。「星子县政府筹备处、星子县内面指导官」颁发的第六四四三号安居证,长16.5公分,宽11.5公分。该证正面枯黄底色上盖伪政府印章,并印有「安居证」三字,向左有姓名,年龄(空白),持证人的保甲编号,向左则有警备队长、区长、镇长、保长盖的私章,甲长按的手模,向左最后有发证时间「中华民国参拾年六月五日」印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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