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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报表传阅后附存)四、讨论事项:(一)修订奖助学金办法案?决议:修订草案经逐条硏议再加增删后照案通过(详见修订办法)并于36期会讯刊登。(二)本学年度奖学金金额及名额之硏定案?决议:大专部份:理科、法律及经济学系各二名,其他科系共六名,合计十二名。高中(职)共四名。大专奖学金每名发给六千元正。高中(职)奖学金每名五千元正。五专一、二、三年级比照高中(职)发给,四、五年级比照大专发给。(三)驻会常务理事或驻会理事因处理会务之误餐及差旅费等,应由公费项下支付案
本刊讯】教育部为补助海外回台升学清寒侨生生活,使学生安心向学,如期完成学业,而发给侨生之公费待遇。包括主副食费、书籍费及服装费等三项,今年八月一日起施行,请侨生注意。侨委会表示,今年回台升学侨生,在台办妥居留手续,且确实清寒,生活困窘,品行端正者,始得申请清寒侨生公费待遇;其名额依下列原则办理。一、越南、高棉、寮国、缅甸、印尼、马拉加西、帝汶、泰北(清莱、清迈二省)等八个特殊地区清寒侨生,其核准名额,以各校各该地区侨主人数总额之百分之八十为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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