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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交流—前年(民国八十二年)当本人前往北京时,代表本会与大陆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期共同保护海峡两岸著作人的权益;去年(八十三年)五月,本会邀请该公司的副总经理陶庆军先生等三人来台访问,除安排参观各地出版业外,并与台湾的著作人及出版业者就维护海峡两岸著作权问题,举行座谈会二次,充分交换意见。在五月十七日下午,本会再与该公司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书」,对促进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助益甚多。三年来「回顾以往」可以说是艰苦备尝,本会在内忧外患中坚强奋斗,在稳定
欲以同样手段对付他,乃急欲早日卸脱责任,离开甘肃。我听了非常愤懑,因当时高院曾院长南去不归,乃约高院詹首席商谈,谓他过去本是甘肃人,现时家尙在兰,对地方与我同样负有道义责任。今大局未定,省政无人主持,稍一不愼,必招祸乱,岂可支持心胸狭隘之分子,在此时挑起仇恨与报复。法院如再以对王县长之同样手段,对付任何官吏,我当向地方父老宣布眞相,即行离甘赴京。地方上如发生任何不幸事件,就须由他负其责任。经这次谈话后,再未发生违法捕人事件。是年四月初,中央发表贺耀祖代理
保安团团长为武誓鸿上校,山西青军团毕业。当时县府留任之日文秘书,为本县日军旅团部所设立的兴亚日语学校第二期毕业之李某,(时隔五十余年已忘其名)因家有要事,想请假三日,苦无人代理,其实在当时日文通译不乏其人,只因多在日伪时期,为虎作伥,欺压善良,有的被抓待审,有的躱藏逃避,王县长深感困惑,后经保安团武誓鸿团长对我的厚爱,推荐由笔者代理,因团长曾与日军第三混成旅团部代号三五八二部队通信中队长田中大尉和兵器部今村大尉连络交谈过数次,都是笔者担任翻译,余当时学校正在暑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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